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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备在使用出口木箱时应注意的几点
发布时间:2019-10-28

  1.木箱包装内的产品设备需要与底座托盘固定,不能出现松动或者唯一,凡固定、防止位移措施采用螺栓连接的必须加垫片和弹簧垫,或点焊防止松动,产生货损。

  2.木箱包装基本要求:使用框架木箱时,木箱的框架及底托必须使用满足强度要求的实木,滑木间距不得大于1米,且应设置“人字”或“米子”斜撑,箱板可以使用胶合板,胶合板厚度不得小于9mm,对于电气设备,其胶合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木箱顶部任何区域均载负荷大于1吨/平方米,且满足自身堆叠5米高,其他标准参照GB/T7284-1998 包装标准执行。

设备包装

  3. 钢框架箱(含铁笼箱、封闭铁箱、钢框架封闭箱)包装基本要求:满足自身堆叠7米高度不变形;箱底托强度满足承重自身重量2.5倍以上且吊装时目测不变形。

  4. 裸装货物(包括底托式、U型架、捆扎式等包装方式)包装基本要求:

  1)对于底托式包装,要求底托承重强度达设备重量2.5倍以上,设备与底托连接固定牢固,不得产生松动或位移。

  2)对于捆扎式包装,要求捆扎牢固,内部货物不窜动,紧固螺栓不得超出包装范围,紧固螺栓规格直径25mm,点焊或砸毛以保证螺母不松动、脱落,对于易于窜动的货物,须在两端设置防窜挡板并与捆扎部位牢固连接,如杆状或管状货物应特别重视窜动问题,捆扎间距要确保吊装的稳定,防止散包。

  3) 对于内支撑包装设备,内部支撑强度须满足承受自身重量不变形,如预热器壳体,大型风机壳体以及立磨壳体等。

  4) 凡包装中使用钢带捆扎,钢带宽度不得小于29mm,整体包装的抗拉强度须满足此包货物胀包或摞装7米高度不断裂。

  5) 包装尺寸超限标准:长:宽:高=12m:2.40m:2.55m,重量:20吨,能够控制在此标准以内的货物包装不得超此限,以利于内陆运输。

  6)封闭箱外部需要粘贴监装照片,照片要求:体现箱内货物情况,包括部件位置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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