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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 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19-07-11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出公告称,第二轮 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全面启动!此次督查已组建了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负责对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进驻时间约为1个月。并有公告明确规定,被督察省(市)、集团公司不得为应付督察而不分青红皂白地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

不得为应付督察紧急停工停业停产.jpg

  此前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现场,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表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从2019年开始,2020年、2021年,将利用三年的时间对被督察对象开展新一轮督察。再利用2022年一年的时间,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开展“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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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督察组具体如下:

   组:上海市,组长朱之鑫,副组长赵英民;

  第二组:福建省,组长黄龙云,副组长刘华;

  第三组:海南省,组长蒋巨峰,副组长赵英民;

  第四组:重庆市,组长张宝顺,副组长翟青;

  第五组:甘肃省,组长焦焕成,副组长黄润秋;

  第六组:青海省,组长杨松,副组长黄润秋;

  第七组: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组长李家祥,副组长翟青;

  第八组: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组长马中平,副组长刘华。

  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将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并且,环境部发文件明确,被督察省(市)、集团公司不得为应付督察而不分青红皂白地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对于相关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要坚持依法依规,注重统筹推进,建立长效机制。要给直接负责查处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避免级级提速,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应当妥善处理、分类施策、有序推进,坚决禁止“一刀切”行为。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关于环保督查,此前多有争议的是具体督查的内容,大多数软包装企业都不明所以。那么环保督查究竟查些什么,怎么查呢?为了让广大软包企业能够明白环保督查都查什么,怎么查,小编带来了环保督查的内容和标准,供各大软包企业参考。

  1、环保督查查什么

  根据督察组督察相关领导的讲话,查环保问题重点是督察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

  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

  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排查问题列清单,交办政府落责任,核查清单促落实”,帮助地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具体来说, 是发现问题,第二是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实,第三是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摸排。

  2、地方检查查哪些

  与我们身边密切相关的大体是:

  生产配件的同时有出来粉末的辅料、相关的燃煤锅炉等设备要查封;

  发现有噪音、气味浓的产品也要整顿;

  没有营业执照、不规范的厂家需要重新整顿;

  顺带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

  顺带查伪劣及假冒仿牌的。

  工厂有以下问题之一,将面临罚款、关停、责令整改、约谈等:

  偷排废水;

  排放油漆味等刺鼻气体;

  低频噪音或噪音过大;

  粉尘污染;

  未公示环评;

  无环保审批手续;

  电机组存在运行安全隐患;

  违法建设;

  私设暗管排污;

  煤渣到处飘散;

  纸渣挖坑填埋存在问题;

  无废水回收系统;

  未办理取水许可;

  没有亮照经营;

  无防渗漏措施的水塘存贮其他废弃物;

  治污设施简陋老旧问题;

  烟尘排放浓度超标;

  厂区堆积垃圾未及时处理;

  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

  排污许可证过期;

  非法生产;

  过滤池cod超标;

  无排污许可证。

  环境监察人员的权利

  实施现场检查时,从事现场执法工作的环境监察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等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事项。

  环境监察人员有以下的权利:

  (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勘察、采样、监测、拍照、录音、录像、制作笔录;

  (二)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三)约见、询问有关人员,要求说明相关事项,提供相关材料;

  (四)责令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

  (五)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企业切记:不可暴力抗法,不执行、不配合监察人员工作。否则后果严重。

  第二轮 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大幕已拉开,随着 批8个督查组陆续进驻6个省(市)2个央企,将有更多的督查组进驻更多的省市自治区及中央所属企业,逐渐覆盖全国,而后全国上万家软包企业将迎来新一轮的督查!

  而此次政府对于被督查企业不得“一刀切”的规定,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对部分中小软包厂的保护,然而软包厂必须从自身出发,彻底整顿自身不足,才能在环保风暴中屹立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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